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年)
发布时间:2016-01-18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4日在镇海区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镇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玉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入实施“六大战略”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发挥检察职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正确履职和服务大局统筹推进。
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继续推进金融、知识产权专项检察,开展针对电信诈骗、P2P平台非法集资、危害电商健康发展的“涉网三领域”犯罪专项打击整治活动,依法打击高利转贷、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集资诈骗等恶意“逃废债”行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法打击系列海上货物运输环节犯罪,保障港航物流服务正常运行。全年(2014年11月26日至2015年11月25日,下同)共审查逮捕上述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6人,审查起诉138人。
保障民生改善。深入推进环保专项检察,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服务保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推进美丽镇海建设。依法办理郭某等7 人向河道倾倒泥浆等案件,促进渣土乱倾倒问题整治。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严厉打击黄赌毒、“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注重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行医等涉众型犯罪,加大打击侵犯民生犯罪力度,共审查逮捕上述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10人,审查起诉591人。
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结合司法办案,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5份,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检力下沉,组团走访服务基层。拓展基层检察室服务窗口作用,强化对辖区“两所一庭”的监督,打造推动法治镇海建设的基层检察平台。继续发挥涉农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推进村(社区)工作人员服务基层法治水平提升。完善社区矫正基础数据月报制度,定期集中检查各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设立“菜单式”法律驿站,教育疏导社区矫正人员100余人次。开展脱管、漏管专项检察,监督收监4人,促进社区矫正依法规范进行。
二、注重质量效果,推动平安镇海建设
强化打击、保护、教育等职能作用,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犯罪,依法打击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实施的犯罪,严厉打击恶势力及侵财团伙犯罪,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91人,审查起诉1254人,成功办理了群众高度关注的吴某等48人开设赌场、故意伤害、贩卖毒品案、骆驼1.13金店抢劫案等刑事案件。坚持确保案件质量为第一要务,继续完善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审查模式,深化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制度,推动繁简分流,适时开展积案清理,严防案件带“病”进入程序。
认真落实宽缓刑事政策。依法落实对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初犯、偶犯从宽处理政策,加强教育感化,减少社会对立面。深化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发挥“新起点”观护基地作用,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检办获评市级“青少年维权岗”。出台《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实施办法》,创新工作方法,经羁押必要性审查改变强制措施10人,取得较好办案质效。夏某等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入选全国十大典型案例。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落实首办责任制,强化交办督办,加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力度,全力做好重大敏感时段维稳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申诉控告,引导依法表达诉求。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进一步推动执法办案矛盾化解机制创新,全市率先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同步开展评估,实现政法机关之间信息共享,深化防范化解联动措施,合力解决当事人合法诉求。共对21起案件启动响应,有效预防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惩防并举,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落实《镇海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3-2017 年实施意见》,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深入查办重点领域腐败案件。认真落实区委九大整改行动方案分解任务,着力查处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努力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坚持“抓系统、系统抓”,深挖细查重点领域窝串案,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1人,渎职侵权犯罪2人,均为大案。参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8次,严查背后可能存在的渎职侵权行为。强化大数据、技术措施运用,探索一体化办案模式,完善快速反应、运转有序的侦查协作体系,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推动侦查方式转型升级。
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继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新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以专业化预防推动社会化预防。落实“百个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活动”部署,对重点工程实施项目化管理,努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和工程廉洁。拓展完善行贿档案查询,共提供查询2986人次。走访相关单位深挖职务犯罪原因、特点,提出预警意见和整改建议,推动源头治理。落实“百场典型案件剖析警示教育活动”部署,制定《预防宣教讲师团成员管理办法》,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廉政海报全区巡展,制作廉政微电影《修路》循环播放,开展旁听庭审、预防宣讲等活动,提升预防工作规范性和实效性。
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坚持实效性、全面性、规范性的有机统一,准确把握强化法律监督新要求,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注重审查、监督、引导功能的融合,逐步构建新型诉侦关系。建立健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捕诉联动证据研判、不捕不诉说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侦查活动。依法提前介入40余次,建议立案、撤案17人,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55人,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不起诉56人。加强对生效刑事裁判的同步审查、交叉评查,落实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列席审委会等制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意见,对审判活动中出现的不规范问题及时提出建议。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坚持维护监管秩序与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并重,进一步加大驻所检察力度,全面掌握监管动态,对管理不规范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确保监管场所安全无事故。加强羁押期限、提押出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妥善处理在押人员控告、举报和申诉,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加大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督促执行财产刑13人,推动财产刑主动履行比率上升。依法清理纠正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等突出问题,保障刑罚统一正确执行。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积极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新规定,加强和规范对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继续深化对生效裁判文书的网上公开审查,运用检察建议和提请抗诉等多种方式,努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推进案件评查合作机制建设,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边界探索,逐步形成大监督格局。与区法院会签《关于加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会议纪要》,推进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新探索。对不服正确裁判提出的申诉,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相关来访60余人次。
五、加强自身监督,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
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理念,进一步强化内外监督,确保严格规范行使检察权。
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全面落实相关审议意见,及时报告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明确细化年度联络工作重点,坚持对口联系走访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提升代表联络工作计划性和互动性。高度重视检察官履职评议,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重视政协的民主监督,注重征求委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改进情况。举办专题检察开放日、专项视察座谈、邀请参加案件公开审查等活动,拉近代表委员与检察工作的距离。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加强人民监督员执法审查,规定范围案件依法全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
强化内部制约。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日常检务督察,重点查找执法办案各环节中的不规范之处,着力解决自身司法不规范问题,不断提高规范司法能力水平。建立常态评查机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明确评查结果运用,确保案件质量。规范办案工作区管理,严格落实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全市率先出台《涉案款物管理工作细则》,进一步加强涉案财物管理。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案件集中管理,坚持“差错情况”即时通报、“主要检察业务数据”每月通报和“案管工作情况”每两月通报制度,共监控各类案件1084件,实现对司法办案活动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监督。
六、推进三项建设,提升队伍素质能力
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和提升司法水平同谋划,持续深入推进“三项建设”,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推进职业道德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纠错问责,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信仰法治、守护公正”主题教育、“法治素养提升年”活动,组织学习模范检察官、群众最喜爱检察官先进事迹,加大本院先进典型发现、培养、宣传力度,提升干警严守规矩、执法为民、职业荣誉意识。创建“明镜检察”党建品牌,注重发挥干部党员学习网、“道德讲堂”等平台功能,认真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学习,努力提升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推进履职能力建设。以“一科一品”建设强化创先争优意识,着力打造“专精优”镇海检察品牌。加强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竞赛,举办法律文书评比、即兴演讲、法学系列应用讲座等活动,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注重资深检察官“传帮带”,发挥优秀检察人才、各级业务能手的引领作用,加快培养青年业务骨干。坚持重品行、重实绩、重才干的用人导向,优化干部配备、人才招录遴选工作,队伍活力有效提升,涌现出省检察业务专家、市优秀公诉人、市未检业务能手等一批先进典型。
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制定《关于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梳理公开事项,大力推行办案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及时公布重大案件信息,探索建立公开审查制度,进一步畅通公众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共导入案件流程信息1031件,公开法律文书520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4件,对5起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出台《关于促进律师信息共通及交流协作的意见》,创新推出律师“阅卷零等待”,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着力构建新型诉辩关系,相关工作做法得到最高检肯定。开通运行官方微信,融合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围绕规范司法、品牌建设、公信力建设等院重点工作,加大系列宣传力度,确保检察“主旋律”、“正能量”得到及时传播。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镇海检察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障“六大战略” 深入推进,服务中心大局的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面对要求更高、任务更重的检察工作新形势,各项业务协调发展,各类人才培养储备统筹推进有待进一步加强;适应“互联网+”时代司法公开新要求,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体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予以改进和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继续以“三项建设”为抓手,更加注重提升案件质量,更加注重规范司法行为,更加注重深化检务公开,为我区实现“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职上谋求新成效。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暴力恐怖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定有序。注重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决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犯罪,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拓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探索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推进网上视频接访系统运用建设,探索建立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积极发挥基层检察室作用,回应解决基层群众法律诉求。
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反腐倡廉上谋求新突破。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依法查办严重危害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着力查处执法司法、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腐败案件,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新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更加注重以专业化预防推动社会化预防的深入发展。大力推进制度预防,综合采用检察建议、专题报告等措施,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内部管理,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拓展涉农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推进同步预防工作。完善检察机关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督促纠正制度,促进依法行政。
维护公平、促进公正,法律监督上谋求新提升。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兼顾公平和效率。推进部门联动证据研判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讨,严把案件质量关。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化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提升出庭公诉能力,加强庭审中控辩对抗,强化审判监督。探索建立刑罚执行信息互通机制,重点做好刑罚交付执行、财产刑执行和社区矫正等监督工作。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强化民事执行监督。
深入推进三项建设,队伍建设上谋求新发展。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严守检察公信力行为准则,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健全日常检务督察。扎实推进“阳光检务”,有效运行“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加大宣传力度,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围绕“专精优”品牌建设扎实开展创新工作,加大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力度,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生机活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忠诚履职,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深入实施“六大战略”、在更高水平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