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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五年)

发布时间:2017-02-11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7年2月9日在镇海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镇海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董顺来

 

 
  五年工作回顾

  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深入实施“六大战略”部署,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动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护航“G20杭州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作为头等大事,积极排查问题,完成重大敏感时段维稳任务。推动区政法机关之间建立办案风险通报机制,结合办案加强释法说理,努力做到案结事了。累计处理各类信访案件1220件,接待来访780余人次。依法开展司法救助,累计发放救助金20.8万元,促进社会和谐。

  服务经济转型升级。认真落实省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二十一条意见”,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依法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突出打击P2P平台非法集资等犯罪,强化风险防控,支持创业创新。结合区域特点突出打击海上货物运输环节犯罪,保障港口货物运输安全。共审查逮捕上述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52人,审查起诉680人。

  保障民生维护民利。立案查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10人,切实保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围绕“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推进环保检察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促进美丽镇海建设。加大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恶意“逃废债”行为力度,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共审查逮捕相关犯罪嫌疑人59人,审查起诉173人。

  二、履行检察职能,促进平安镇海建设

  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责。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积极投入平安镇海建设。五年来,共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449人,审查起诉5418人。其中,审查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13人,审查起诉237人,审查逮捕“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嫌疑人1046人,审查起诉1558人,审查逮捕“黄赌毒”等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631人,审查起诉954人。

  认真落实宽缓刑事政策。慎用逮捕权和起诉权,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2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59人。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在押人员建议改变强制措施36人,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实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积极开展心理疏导,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制定《关于在促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中发挥检察职能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主动融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通过办案总结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献计献策,促进源头治理。如我院报送的“非法盗卖危化物品犯罪案件需引起重视”的情况反映被市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推动开展打击偷盗危化品专项行动,促进区危运市场健康发展。

  三、惩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严肃查办腐败案件。加大职务犯罪打击力度,突出重点在国家出资企业、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等领域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63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15人。加大行贿犯罪打击力度,共追究刑事责任7人。

  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新泓口强排泵站、招宝山大桥连接线等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努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建成全省首个涉农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强化对村基层组织人员的岗前廉政教育。结合办案撰写预防年度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2012年度报告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预防报告。

  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侦查监督。强化对侦查行为合法性、有效性的监督,发现和纠正取证不规范、强制措施使用不当等问题,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28份。防止有罪不究,追捕、追诉35人,建议立案、撤案63人,做到不枉不纵。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落实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列席审委会等制度,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加强对刑事裁判的同步审查、交叉评查,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意见。

  强化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监督。切实履行驻所检察监督职责,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加强羁押期限、提押出所监督,切实维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财产刑执行监督等新增职能,推动财产刑执行比率上升。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与区法院会签《加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会议纪要》,建立对民事执行评估、拍卖工作监督机制,拓展监督手段。运用检察建议和提请抗诉等多种方式提升监督质效,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共提出检察建议16件,建议提请抗诉14件。

  五、加强自身监督,提升司法公信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根据审议意见认真整改。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邀请参加专题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审查等活动,拉近代表委员与检察工作的距离。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所有拟撤案或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全部进入监督程序。

  着力强化内部办案管理。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保障当事人权益与文明办案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成立案件管理部门,依托办案软件强化案件集中管理,共监控各类案件3883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强化评查结果运用,确保案件质量。

  努力提升司法公信。推进“阳光检务”,深化检务公开。共公开案件流程信息2771件,法律文书1163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2件。出台《关于促进律师信息共通及交流协作的意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相关做法得到最高检肯定。推进科技强检,全市领先建成启用远程视频庭审、提讯系统,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六、提升干警综合素能,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推进政治立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打牢思想根基,保持政治定力。举办“中国梦想·美丽检察”微型党课比赛,开展主题读书交流会等活动,丰富政治教育手段。

  推进人才兴检。加强岗位练兵,提高业务素能。12名干警在市级以上业务竞赛获奖,15名干警获省检察业务专家、办案能手、市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依规定遴选产生20名员额检察官,确保政治素质好、办案水平高的业务骨干充入办案一线。

  推进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采取多种手段进行廉政教育,强化干警守纪意识。创立部门廉政联席会议制度和拟提拔中层干部财产公示制度,充分掌握干警廉情信息。加大对干警行为的监督力度,杜绝干警违法违纪事件再次发生。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和2017年工作重点

  今后五年,是我区全面对接宁波都市圈、深度融入港口经济圈,加快推进“一区两带三园”建设,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也是检察改革深入推进、检察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今后五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战略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绿色司法为引领,以检察监督为主责,注重规范司法行为,注重提升司法公信,为我区建设港口强区、打造品质之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为此,2017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服务大局为中心,把保障发展、改善民生的要求落到实处。

  围绕“一区两带三园”建设,以绿色司法理念为引领,以保障“四驱动”、“四提升”为重点,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着力点。推进环保检察,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行动,切实维护民生民利。

  二是以检察监督为主业,把强化监督、维护公正的要求落到实处。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的监督纠正。加强对民事诉讼的监督,完善民事检察工作机制。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完善行政检察工作机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法律监督职能。

  三是以公开公信为核心,把深化改革、规范司法的要求落到实处。

  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检察体制改革。贯彻监察委改革试点部署,积极做好相关衔接工作。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严格规范行使。

  四是以队伍建设为基石,把提高能力、改进作风的要求落到实处。

  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可靠。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快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检察人才队伍。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日常检务督察和作风检查,不断推进从严治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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