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
发布时间: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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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镇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服务中心、保障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精准服务助力“三大攻坚战”。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全年依法批准逮捕23人,起诉1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余万元,为确有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缓解燃眉之急。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7件27人,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2件,守好我区的蓝天碧水净土。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全年起诉侵犯知识产权、职务侵占犯罪等案件37件56人。稳妥办理涉企案件,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检发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七个案例,我院依法决定对某企业技术骨干不予批捕,使企业避免上千万损失的案例入选其中(浙江唯一)。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之以恒将扫黑除恶工作抓紧抓实,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涉嫌黑恶案件28件94人,起诉9件49人。服务全市扫黑除恶大局,承办江北区“王某等31人涉黑案”和海曙区“林某等25人涉黑案”。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双管齐下,移送线索7条,引导公安机关查封不动产、冻结资金总计价值2000余万元。 二、保障民生、惩治犯罪,促进区域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一年来,受理审查逮捕487人,同比上升22.7%;受理审查起诉1100人,同比上升9.6%。常态化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依法办理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168件326人。回应社会关切,有力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依法起诉31人。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起诉职务犯罪10人,助力“清廉镇海”建设。 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深化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全力完成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维稳安保工作,将心比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80余件,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不批准逮捕26人,不起诉84人,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扎实推进诉源治理。 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3人,提起公诉22人。开展全省首个涉案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合作项目,实现对在押涉罪未成年人评估性访谈及心理辅导全覆盖。继续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为数百名中小学生开展法治教育。积极融入校园欺凌治理,发出检察建议帮助相关学校填补管理漏洞的做法被《人民日报》公众号报道。 三、聚焦主责、强化监督,维护国家法治权威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深入开展刑拘未报捕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相关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扎实开展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7人,纠正漏捕2人、漏诉8人、漏罪9项,通过撤案监督纠正一起长期无侦查结果的诈骗案件,解冻涉案民营企业被冻结三年的经营账户和资金,该案例被列入最高检备选指导性案例。强化刑罚执行活动监督,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对22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加强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51件。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建立公检法联合工作机制,对案件中存在的虚假诉讼加大打击力度。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开展虚假诉讼举报调查分析,及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以非诉执行专项监督为重要抓手,办理行政非诉执行加处罚款监督案件12件,系列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例。开展涉国土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立案排查违法占地案件50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助力解决我区国土领域“执行难”问题。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5件,其中5个案例获评省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精品案例。办理“毒鸭蛋案”“江豚案”等一批有较大影响的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守护海洋成绩突出集体。依法探索拓展公益诉讼领域,办理全省首例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公益诉讼案件和全市首例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公益诉讼案件。 四、坚定信念、改革创新,打造新时代“四化”检察队伍 持续深化完善检察改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办案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推进庭审实质化。积极发挥刑事诉讼主导作用,推动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适用案件271件332人,分别占同期审结数的76.1%和58.5%。 大力加强智慧检务应用。全面应用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破除数据壁垒,接收公安机关推送案件1180件,向法院推送案件539件,司法效率大幅提高。自主研发刑事执行检察智能管理系统,在全省率先实现对看守所的全方位监督,被省检察院列为首批信息化科研、建设和试点项目。 全面抓实检察队伍建设。扎实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紧盯关键岗位,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加强检察队伍梯队化建设,择优选拔7名青年干警为雏鹰人才。全年,检察干警获得各级荣誉40余项。 五、接受监督、规范司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各项决议,就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落实司法机关重大案件和重要文书向区人大常委会呈报备案制度,及时报告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案件办理情况。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对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建议,逐条落实,答复反馈。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等专题活动10余次,保障代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落实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对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集体把关,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评查案件87件。发挥精品案例的示范、引领、指导作用,15个案例获评省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例、优秀案例。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243条、法律文书550份。讲好检察故事,发布新闻报道60余篇,推送微信80余期,在中央级媒体发表稿件28篇,1名干警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进入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决策和省市区委部署,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严厉打击销售伪劣口罩、利用口罩诈骗等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全体检察干警下沉一线参与公安、社区联防联控或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工作,以实际行动彰显新时代检察干警听党指挥、坚决服从的政治本色。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加强法律监督,为我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此,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在服务发展大局上谋深做实。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坚决扛起检察职责使命。务实精准高效做好“三服务”工作,继续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继续落实各项司法为民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二是在维护社会稳定上谋深做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坚决打击危害金融安全、生态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始终把司法办案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结合起来。继续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深度推进诉源治理,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在深化法律监督上谋深做实。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着力做强民事检察,构建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努力做实行政检察,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程序空转”问题。全面做好公益诉讼,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在检察改革创新上谋深做实。严格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提高智慧检务水平,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提升检察管理效率、提振服务群众水平。 五是在锻造检察铁军上谋深做实。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首要任务,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实施新时代检察干警能力提升行动,不断提升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能力水平。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努力铸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镇检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