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
发布时间:2023-06-19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区委相关意见,紧扣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深化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区委的领导下,挂牌成立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整合投诉监督职能,精准回应企业诉求。起诉侵害民企犯罪57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1人,对涉嫌轻微犯罪的企业负责人不批捕1人,不起诉2人,建议法院判处缓刑3人。围绕“科创强区”战略定位,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人,办理某知名车企商标权被侵权案,为企业挽回损失400余万元。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知识产权线索双向衔接工作机制和专案会商机制,形成保护合力。
全力打好除险保安攻坚战。全年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170件240人,受理审查起诉753件1120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严厉打击经宁波舟山港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类案件,起诉18人,切实护航港口公共安全。全方位织密反诈防护网,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犯罪90人,牢牢守住群众的“钱袋子”。持续加大反洗钱力度,筛查近三年毒品犯罪案件,从办理的某精神病院医生贩卖麻精药品一案中发现洗钱线索,起诉洗钱犯罪全力维护金融秩序安全稳定。协力筑牢防疫法治防线,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药店防疫个人信息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在全省首创防疫个人信息保密承诺制度,获评全市公益诉讼五周年优秀案例。
持续深化检察环节诉源治理。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轻刑起诉率14.12%,全年不批捕33人、不起诉278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活动,诉前羁押率19.09%,同比下降4.52%,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适用率90.82%,在检察环节通过认罪认罚退赃退赔651万元,及时化解矛盾实现更好办案质效。开展检察公开听证7件23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处理各类来信来访来电391件次,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结果答复率100%。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救助12人,救助金额16万余元,切实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6人。在区人民医院建立集取证、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询问站”,防止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生根,入职查询5000余人次,强化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源头预防。选派32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助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二、立足法律监督,深度融入全域社会治理新格局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既追诉犯罪又保护无辜,在区公安分局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协同构建大控方格局。监督立案11人、撤案4人,纠正漏捕漏诉5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份。强化刑罚执行监督,依法纠正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件次,办理某罪犯装瘫痪逃避刑罚执行监督案,防止罪犯“纸面服刑”,该案获评全省引领性、示范性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例。开展涉取保候审金的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发现有21人已在公安机关自行缴纳取保候审金,但在法院财产刑判决中未予以折抵,涉案金额13.2万元,依法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获评宁波市社区矫正监督典型案例。
靶向推进民事检察。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份,同比上升190%。规范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纠正司法网拍、车辆查封扣押、公积金执行等案件32件,敦促法院执行到位12万余元。为弱势群体“撑腰”,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帮助8名保洁员工讨回全部薪资。协同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清理“僵尸企业”29家。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积极履行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职责。制发类案检察建议,监督纠正法院近三年的行政非诉执行终本案件63件。持续推动国土领域“裁而未执”案件专项整改,办理国土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4件,使被非法占用的90余亩土地和被毁坏的30余亩耕地得到保护。对建设工程领域违法分转包、“空壳公司”非法集资等暴露出的监管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份,助力社会系统治理。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认真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监督工作,促成和解2件。
有序拓展公益诉讼检察。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立案办理案件30件,其中重特大案件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份,诉前磋商函9份,99%的案件在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对极少数不落实整改建议的,当诉则诉,通过起诉督促追回改制企业无偿占用二十余年的3534平方米国有土地,妥善解决转制历史遗留问题,被推荐参选全国“硬骨头”案件百案展示。守护文化根脉,促成吴杰故居等16处历史建筑原址得到修缮,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刊发推广。建立“政协+检察”工作机制,根据政协“残疾人就业状况”的提案,组织召开残联、组织部等六部门参加的助残磋商会,依法保障残疾人就业创业。
三、聚焦质量建设,全面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效能
以科学管理引导高质量发展。加强人员管理,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制定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考核工作清单,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抓好案件管理,运用“三管”工作模式,加强数据质量常态化监管,提升业务数据质量。加大对办案期限的把控力度,案-件比优化至1:1.14,有效提升办案质效。组织案件质量评查4次,评查案件166件,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强化精品意识,8个案例获评精品案例、优秀案例。
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法律监督。深刻认识数字检察是实现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的关键路径。在浙政钉上线“认罪认罚预约预审”应用,搭建“约-审-库”平台,实现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实质化、办案有序化。迭代升级看守所数字检察系统,全面建成派驻检察、巡回检察和多跨数据共享三大功能模块,融合“执法监督与权益保护”“司法办案与检察办公”,实现监督线索有效率从30%提高到70%,监督“窗口期”从平均80小时缩短到4小时,极大提高看守所检察监督质效,该系统入选省委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3”并在全市推广。
以品牌建设巩固创新成果。围绕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基地布局,持续擦亮“绿色石化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办理的石化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以个案带动系统治理,获评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公益保护典型案例。历时十个月办理全国首例放射性污染和劳动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推动“镇海区辐射安全智控应用”建成使用,用数字化手段提升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监管力度。在省市检察院的支持下,邀请相关部门、专家、代表委员现场评议整改效果,持续为我区石化产业绿色安全发展提供检察保障。该案获推荐参选全国“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积极融入我区港产城联动发展战略,纵深推进“港航刑事检察”品牌。与专家学者共同调研港航产业,形成近三万字的检察专题报告,实现理论和实务的转化和促进。依托港航领域重点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17件,形成打击合力。
四、夯实队伍根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强化政治建设引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五问五破、五比五先”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为契机,引导全院干警在对标“两个先行”中走在前、作表率。
推进干部队伍系统性重塑。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检察长带头讲党课,激发全院干警“群雁活力”。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3次,包案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立案监督案件6件。建立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同堂培训、网络学习等多元化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培训70余期,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落实“传帮带”制度,制定年度队伍能力提升方案,搭建青年干警亮相工作平台,开展主题沙龙、演说会10余次,创造条件加速青年干警成长进步。
抓实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不懈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3场次,督促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共排查出部门、个人廉政风险点200余个,制定相关防控措施220余条。成立检务督察办公室,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提升检务督察工作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院干警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8条。定制“三个规定”内容专属移动电话彩铃,筑牢检察权廉洁运行的“防火墙”。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加强法律监督,保持定力、创新实干,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先行,为镇海奋力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科创强区、品质之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聚焦中心大局,服务保障“两个先行”。
二是坚持唯实惟先,放大法治监督体系优势。
三是深化改革攻坚,推动社会治理效能转化。
四是突出强基导向,锻造新时代检察队伍。